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吉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3〕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推进吉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吉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数字吉林”建设推进大会精神,加速培育大数据集群,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数字政府为先导,以数字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基础设施为支撑,以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主线,围绕“四大集群”培育、“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新赛道,推动形成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数字经济领域优秀应用成果,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增长极,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高。建成一批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园区。人工智能、光电信息、大数据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得到有效发展,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显著提升。
(二)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新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技术,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工业领域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业领域数字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发挥地域产业特色,促进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大力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构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普惠多元的服务产业新体系。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入融合,打造一批标杆应用示范,有效牵引带动经济社会各行业数字化转型。
(三)基础支撑能力不断优化。千兆宽带、5G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优化数据中心产业结构,由通用+存储为主的数据中心向智算+超算结构转移,数据、算力和能源之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增强,算力规模大幅提高,打造一批算力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数字技术创新驱动力。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智能感知与信息处理跨区域合作、遥感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建设,鼓励智能科学与工程、智能感知与网络技术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申建国家汽车智能集成和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加强数字技术科技创新平台的网络化设计,完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耦合联动和利益分享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平台建设的积极性。加大核心光电子器件、高端芯片和智能制造重大科技专项投入。
2.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我省“芯、光、星、车、网”领域优势,推动具有“先进性、重大性、可用性”的技术攻关项目,引导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应用示范,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引领支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从“0”到“1”原创性开创性成果,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依托企业转化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级信息产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促进企业需求与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效对接,突出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的引导与精准对接,采用“揭榜挂帅”和“军令状”等机制,使科技创新“围绕需求、贴近市场、服务产业”。
(二)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千兆网络覆盖范围。加快长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谋划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打造东北地区重要信息通信枢纽。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窄带物联网)、4G(LTE-Cat1)和5G网络迁移,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大力推进5G应用示范,逐步构建低中高频协同发展的5G网络体系,形成“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良性发展模式。
5.夯实算力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长春市算力中心、长春新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等重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加入国家算力网络,建设新型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传统数据中心智能化改造,探索建立算力调度机制,化解算力供需矛盾。依托吉林西部风光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白城、松原、双辽“绿电”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算力产业。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在靠近用户侧部署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边缘云、边缘网关,加快建设面向特色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推动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边缘计算节点部署。
(三)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赛道。
6.抢抓人工智能产业。聚焦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智能化工厂、数字化智能生产车间、智能网联汽车等人工智能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国内外龙头企业在吉设立人工智能子公司,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人工智能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园、AI双创基地等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打造全省智能“工具箱”。推动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教育、养老、家居等特色行业融合应用,积极谋划一批“AI+”赋能合作项目,力争每年打造不少于10个深度应用场景和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
7.发展大数据产业。创新大数据发展模式,围绕大数据生命周期,建设面向全国的大数据深加工服务基地。推动《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修订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省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紧扣大数据产业链图谱,着力引进发展大数据补链强链企业。推动各地优化整合大数据产业园区,开展国家、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评定。力争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发展50家以上大数据应用和服务示范企业。
8.壮大光电信息产业。引导企业和高校院(所)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推动光电元器件、高端芯片、先进工艺和生产装备等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通过项目投资、资源共享、投资办厂、知识产权入股、建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投资合作形式,与国内外光电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推进光电全产业链建设布局。推动我省卫星及其产业生态发展,推动长春新型显示材料、动力电池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重点企业上市进程,加强光电信息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认定,扶持企业做优做强。
9.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深化长春市数据交易市场试点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探索数据确权、评估、定价、交易、安全等机制,深化数据交易机构合作。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按需推进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生产、沉淀、治理一体化,为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提供可靠支撑。引导企业开放数据,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加快医疗、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归集共享、融合应用创新。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
(四)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10.推动政务数字化治理。持续完善“吉林祥云”两地三中心架构基础设施,扩充优化政务中台服务能力。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构建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体系,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以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目标,不断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持续优化完善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的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11.推动经济数字化治理。加强经济运行数字化监测分析,推动工业运行、商贸流通等部门经济数据共享,全面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质量和水平。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建设企业开办、变更全程网办服务体系,整合优化企业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推广“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管理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2.推动城市数字化治理。鼓励各地建设“城市大脑”,推动建设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技术的应用平台,加快数字城市态势感知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社区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各类社会治理数据融合应用。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推进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省级、市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联网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13.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探索城乡联动、资源共享、精细高效的智慧治理新模式。加强农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统筹推进“互联网+”与乡村党建、乡村法治、乡风文明、乡村文化融合建设,构建乡村治理的党建、法治、乡风文明、乡村文化、农村社区服务等大数据平台。全面普及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数字化民生服务应用,繁荣乡村网络文化。
(五)强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
14.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重点推动300个以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简称“智改数转”)示范项目,力争建成1-2 家“灯塔工厂”、100个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00个省级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2025年底前推动全省有意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一轮“智改数转”。加快发展壮大我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建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吉林分盟,搭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和市场推广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汽车行业重点企业构建自主可控的云原生数字底座,建设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供应链赋能平台,打造一批服务企业多、覆盖区域广的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15.加速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农业产业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采集与分析。强化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认定,推动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安图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加强“吉农云、吉农码、数字村、数字社”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广应用,依托“吉牛云”平台,加快推进肉牛大数据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打造国家级畜牧种源基因库。推广卫星遥感数据在农村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林病虫害、农作物长势的监测与估产、林草湿调查监测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先行先试,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推进优势农产品网络直销,加速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变革。建设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平台,推进农业管理和服务数字化转型。
16.加强医疗数字化转型发展。持续推进覆盖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统一标准的医疗行业数据库,为区域内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的共享与交换提供支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数字化医疗服务模式,鼓励互联网医院发展,提供多种就医渠道。建设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实现省内跨机构调阅。加强远程医疗网络建设,使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17.强化商务数字化转型发展。围绕地域产业特色,聚合有利资源,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提升县域电商产业竞争力。狠抓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珲春东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帮助我省中小微企业上平台、拓销路、降成本。精心谋划、高质量办好中国新电商大会,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营销活动,不断拉动新消费。
18.加深文旅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推动吉林省文化数据库、国家文化专网吉林部分、吉林文化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吉林省文化数字融平台等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播、数字艺术、数字印刷、数字创意、数字动漫、数字娱乐、高新视频、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点阵式数字资源知识服务融合出版平台、出版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媒体资产管理平台等项目实施。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规范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建设,推动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研究出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规划方案,启动数字文旅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文化云、旅游云两大应用体系,推进文旅大脑建设,实现文旅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游客体验、营销推广全链条数字赋能,建设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示范项目。
(六)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特色区域。
19.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发挥长春市科教资源优势,强化创新源、动力源和辐射源作用,建设吉林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加快长春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市域“态势感知、一网统管”体系建设,推动长春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快丰富工业领域数字化场景,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形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价值充分释放,加速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10%。
20.绿色算力产业集聚区。推动白城市、松原市布局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推进云网协同、云边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算力产业生态,强化算力供需对接,推动算力产业区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探索开展跨区域算力调度示范。有序分类推进基础算力、智能算力和超算算力发展,优化算力供给结构,提升算力应用水平。开展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21.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区。鼓励吉林市、延边州立足当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推进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工程,推进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发展,加速传统工业领域数字化改造提升,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强“延边工业综合服务平台”“延边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用数赋智。
22.数字医药文旅产业联动区。推动通化市、白山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建设数字医药产业集群,打造中国北药基地、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构建包含企业、科研、人才、创新等要素的产业数字画像,强化多要素联动。推动通化滑雪度假区“5G智慧滑雪”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漫江生态文旅综合体、长白山国际滑雪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深挖红色旅游潜力,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打响红色旅游品牌,推进“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构建数字医药文旅产业联动发展格局。
23.数字社会治理示范区。推动四平市数字城市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应用,构建市域“态势感知、一网统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动四平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服务新模式,创新服务方法,营造优质环境,吸引数字经济上下游企业入驻园区,形成集聚效应,助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创新发展植保型无人机,夯实科技和服务支撑。
24.数字制造服务先行区。推动辽源市引进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丰富工业领域数字化场景,推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加快辽源市云计算中心、数字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两个全覆盖”,钢铁、纺织袜业、矿山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例显著提高,发展一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加强数字经济统筹,围绕我省数字经济重点发展任务要求,做好产业链提升、产业集群建设、算力基础设施、创新应用示范等方面项目的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示范应用。推动组建吉林省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吉林省数字经济研究院等高端智库,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强化政策供给。结合我省实际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落地,推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加快形成一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统筹利用好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数字经济领域信贷投放,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强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试点示范、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国家、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申报,强化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
(三)全面提升数字素养。采取党校专题研修、网络平台线上培训、省外发达地区专题培训、“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数字经济专场等形式,围绕数字经济概念内涵、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创新发展、商业模式等内容,突出农业、医疗、教育、文旅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数字经济系列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数字化思维模式。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落实,引入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高端人才,创造良好数字人才吸引聚集环境。
(四)大力开展招引合作。加强引进数字经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积极吸引国内知名数字经济研究机构、优秀服务商来吉落地、合作,发挥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行业商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推进市场化、开放型展会平台建设,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供需对接,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落地。
(五)注重安全保障。全面贯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安全审查等制度,及时掌握数字经济安全态势,预警通报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威胁,着力提高数字经济安全感知与风险预警能力。
(六)做好监测和督导考核。建立重点项目库、重点企业库,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规模体量、带动效应、就业和产业结构、质量效益等情况进行监测。将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